司法拍卖公告
受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15年12月24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对以下标的依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7号街坊54号,国贸大厦一层临街两间商业用房,详见下表:
编号 |
房号 |
所在 楼层 |
规划 用途 |
建筑面积(m2) |
参考总价 (万元) |
参考单价 (万元/m2)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1 |
1A2 |
1 |
商业 |
534.38 |
875 |
1.64 |
100 |
标的2 |
1A3 |
1 |
商业 |
254.37 |
445 |
1.75 |
50 |
合计 |
—— |
788.75 |
1320 |
—— |
—— |
标的物地处包头市繁华区域,紧邻近城区主干道钢铁大街与广场西路,为两面临街地块,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其通用性及适用性相对较强,具有较大的投资潜力。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4:00(以银行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湖北天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十堰分行汉江路支行;账号:42001616054053000759。并持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逾期不予办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http://rmfysszc.gov.cn/)。
四、拍卖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赵先生 0719-8115880 13635700099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汉江南路15号,房地产大厦612室
湖北天阳拍卖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交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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