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评估公司再次入选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地产综合评估及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等规定,按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行2021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鄂法鉴[2021]7号)的通知及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湖北天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再次入选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地产综合评估及资产评估机构。
天阳评估公司多年来均为司法鉴定评估机构,这是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今后,我们也会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一如既往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绩效评价、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分析、测量测绘等各类专业技术服务。